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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手續都是在台北駐日代表處完成手續,重要的是雙方都要去喔!!雙方都要去!!雙方都要去!!
請先準備好以下的文件 (有些可能不會用到,但總比沒有準備好)
- 登記結婚後一個禮拜 去附近區役所申請日本戶籍謄本正本 1份 (有結婚記載)
(如果要申請簽證的話 日本戶籍謄本正本多申請 1份(共2份) + 日本籍配偶一年間住民稅課稅證明書和納稅證明書各 1份 + 日本籍配偶世帶全員記載的住民票 1份 )
- 日本戶籍謄本影本 2份 + 中譯文 1份
- 雙方護照正本 + 影本各 2份
台灣人
- 2吋大頭貼 1張
- 在留卡正本 + 影本(正反面) 1份 沒有的話不用提供
- 台灣戶籍謄本正本 1份 + 影本 1份
- 全名印章
要申請簽證的話通常不是第2種就是第4種,因為很急很急很急
2跟4差別在於授權書 委託在台親友辦理再把台灣戶籍謄本(已有結婚證明)寄回日本來申請簽證用
我就以4來做舉例,適合沒有要回國但急需結婚證明書的人喔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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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現場後需要領號碼牌至『 1號櫃檯 』
- 填寫授權書(需填寫在台受託人姓名、生日、身分證、戶籍地址)(那邊會提供)
- 日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(名字可以先在字典裡查查看有沒有,有些簡體字的就要跟配偶說聲抱歉 改成繁體字了嗚嗚) (文件那邊會提供)
- 日本戶籍謄本(有結婚記載)正本 1份 + 中譯文 1份
這邊駐日代表會幫你驗證文件 一個文件1600円 總共4樣要驗證 + 寄到台灣的郵資 1400円 = 7800円
請受託人要在30天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台灣的登記結婚,申請台灣的戶籍謄本(有結婚記載)並寄到日本,申請簽證用
戶政事務所有跟我要 日本籍配偶的護照影本,可以拍照傳給受託人,以備不時之需
申請簽證的時候,很多人都憑申請到的台灣的戶籍謄本(有結婚記載)+ 護照 到日本駐日代表處 辦理結婚證明書 ,但我看入國管理處有寫 提供戶籍謄本也是OK的,我沒有去申請結婚證明書,直接繳交台灣的戶籍謄本 + 日譯文也順利拿到簽證,給大家一個參考
再來再來就是重頭戲了! 下一篇: 配偶簽申請+漫長的等待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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